北京ATA一日游新能源設備
1、持證人憑ata單證冊報關時是否還要向中國海國提供出口報關單?
不需要。如果臨時出口的貨物未能復進口回中國,則需要按照要求補辦出口手續。
2、ata單證冊內有黃白蘭三種顏色單據,在辦理海關手續時該如何使用?
三種顏色報關手續使用的,它分為存根和憑證兩個部分。黃色的憑證和存根是在中國海關辦理貨物的出口和復進口手續使用。白色的憑證和存根是在目的國辦理進口和復出口手續使用。藍色的憑證和存根是在過境國使用。
貨物在中國首次出境時,出境地海關辦理貨物的查驗手續,在綠色封面的“海關驗證”欄中簽字蓋章,這時單證冊生效。同時海關在黃色出口憑證和存根上簽字蓋章,然后將憑證撕下留存,存根保留在單證冊內。
之后持證人可以辦理臨時進口手續。進口國海關會在白色憑證和存根上簽字蓋章,然后將憑證撕下留存,存根保留在單證冊內。
在辦理貨物的復出口時,手續與辦理進口是一樣的。另外海關會將復出口的憑證寄往辦理進口手續的海關,以便海關核查單證冊項下的貨物是否及時、全部離境。
使用藍色的過境單據辦理手續時,情況同上面提到的基本是一樣的。需要注意的是過境單據沒有進和出之分。只是在存根聯中有特殊的一欄為辦理復出口時使用。因此過境單也需要成對的使用。
在持證人的貨物返回中國后,中國的入境地海關辦理貨物的復進口手續。